福建省南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业务办理指南

栏目: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:2021-10-29

一、用水户申请水表开户、过户、拆户需提供的资料明细

(一)申请新装水表:

1、民用户: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(乡镇民用户需提供土地证或相关乡镇政府村部证明文件)。

2、工商业用户:需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单位竣工图纸(均需加盖公章)。

用户需携带以上资料,到水司窗口办理申请手续。

3、新建小区、厂房等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用水户,需持用水申请报告、计委立项批文、规划红线图、用地许可证(复印证)、总平面图、底层给排水平面图、建筑物给水系统及二次供水系统图纸、用水性质及日用水量等相关资料,到水司另行办理申请手续。

备注:居民用户及单位用户申请用水,按照要求无外线为1个工作日完成(方案设计、工程预算、现场施工不纳入时限范畴);有外线工程接入时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完成(方案设计、工程预算、现场施工不纳入时限范畴)。

(二)用户结算水表变更户名(简称过户):

1、民用户:需准备用水缴费卡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(乡镇民用户需提供土地证或相关乡镇政府村部证明文件)。

2、工商业用户:需准备用水缴费卡、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授权书、工商变更文件(均需加盖公章)。

(三)用户申请水表拆户(户口4人及4人以上方能办理):

1、申请人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

2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

3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
(四)用户申请水表销户、报停、复装:

1、居民用户: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

2、单位用户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、申请报告

(五)用户申请水表移位、水表口径变更:

1、居民用户: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

2、单位用户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缴费卡号、申请报告

二、申请增值税发票时,需提供的资料

1、开增值税发票资料

(户号、纳税人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开户银行、划款账号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

2、营业执照副本

3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一般纳税人)

4、开户许可证

三、水费及代收费征收标准


四、季节加价

仅适用于集中供水用户、不具备实行阶梯计费用户(未一户一表改造户)、不具备拆分水表用户。每年6月-10月用水高峰期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水基础价格1.85元加价20%:2.22元/吨,污水处理费0.95元/吨。

五、水费结算方式

用户应在次月10日前缴费,逾期按水费总额加收违约金千分之一。

六、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、维修、各营业所的服务热线及营业时间

1、客户服务中心供水热线:86382569

2、110供水维修电话:86397913

3、溪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373913

4、美林营业所服务电话:86299570

5、康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671519

6、省新营业所服务电话:86233569

7、霞美营业所服务电话:86759369

备注:以上五个营业所的营业时间

(夏令时:周一至周日 上午08:00-12:00  下午15:00-18:00)

(冬令时:周一至周日 上午08:00-12:00  下午14:30-17:30)

七、水费缴交方式


八、微信缴交使用说明

微信缴交水费请关注以下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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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(一)扫描上方二维码,关注微信公众号。

(二)首次使用应进行“户号绑定”,绑定需验证“6位缴费号、用户名、预留联系号码”,验证通过后完成绑定。

(三)水费查询

已完成绑定户号,可查近6个月已收费用水记录。

(四)欠费缴纳

1、可直接查询已绑定户号的欠费信息。

2、可输入他人用户号查询欠费并代缴费

(五)水费预存,已完成绑定户号,可进行水费预存操作。